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4-19浏览次数:735
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有关单位:
市财政局印发的《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沪财行〔2010〕62号),经评估继续有效,请按照执行。
上海市财政局
2014年10月24日